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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我的地盘”:流氓看车人,当强收的保护费披上“服务”的外衣

他站在一条没有他一寸产权的街上,却像分派自家庄园一样分配车位,收费全凭心情;谁敢不服,车门上就多一道尖利的钥匙划痕,或者当着家人的面挨一句羞辱。靠恐吓强行上岗的无证看车人,不是服务提供者,而是收买路钱的勒索者。这样不对:街道是公共财产,法律也早已规范了这个行当——披着行当外衣的流氓行径,没有任何借口。

编辑部·发布于 2026年8月18日·5 分钟阅读
رسم تحريري: سايس يمد كفه طالباً إتاوة تحت ضوء الشارع وعلامة رفض فوق العملة
رسم تحريري — صوت المواطن

故事还没讲完,你就已经知道结局:你拐进一条小街,想找个停车的地方,凭空冒出一个男人,摆着手示意你停过去,那副神气仿佛这片柏油路是他家的——“停这儿,老板。”你没请他帮忙,他也没问你要不要,可从这一刻起,他已经成了你这次停车的强制合伙人;等你回来取车,付多少由他说了算。你要是敢跟他讲价,或者对那只伸过来的手视而不见,那就有你受的。

先把话说清楚,因为公道是本栏目的招牌:确实有本分的看车人,街坊四邻都认得他,干活踏实,真的替人守着车,帮人把车挤进狭窄的空档,别人乐意给多少就收多少。这是干净的营生,我们一个字也不会去碰,法律也已经为它立了规矩、开了正门。我们要说的是完全另一类人:把一条公共街道据为己有,把人人都享有的通行和停车权变成一件强买强卖的商品。

问题的核心首先是道德问题:这个人卖给你的,是本不属于他的东西。街道是公共财产,街边的车位要么是众人共享的权利,要么是国家按公开价格提供的服务;而他真正提供的只有一样东西——解除由他本人制造的麻烦。你付给他的不是服务费,而是让自己的车免遭他毒手的钱,这正是“保护费”一词的字面含义。

而这种冒犯远不止那几个埃及镑。那是一个公民在自己国家的街道上、在妻子儿女面前被人敲诈的感受:要么低声下气地掏钱,要么卷入一场不知会闹到什么地步的争执——车身被钉子划出一道深痕,后视镜被掰断,轮胎被放了气,最难看的时候还会遭到直白的威胁。我们见过多少司机咽下这口气把钱付了,不是心服,而是为了免灾,然后开车离去,胸口又多了一块压在旧怨之上的郁结。

更危险的是,其中一些人已经从个人升级为组织:一伙一伙地把街道当战利品瓜分,用椅子和水桶占住车位,按小时、按月出租停车的权利,谁不交钱就把谁赶出这条街。到了这一步,我们面对的就不再是个别人的越轨行为,而是一个在公共空间里推行自家法律的小型平行权力——而任何平行权力,起初都很小。

埃及法律并未让这块地带留在灰色状态:2020年第150号《车辆停放组织者工作管理法》把这一行确立为持证经营,设定了条件、规则和受管制的收费标准,并将无证从业定为违法。也就是说,今天的界线在法律上和在道德上一样清楚:一边是在规则之内工作的持证停车管理员,一边是打着行业旗号收取保护费的冒牌者。至于动用威胁、或者损毁提出异议者车辆的人,早已踏进《刑法》所惩处的罪行范围。

我们也不会回避社会根源:从事这一行的人当中,许多是被谋生之门的关闭逼过来的,有的人就靠这几个镑养活一整家人。这需要在就业政策上认真对待,但不能成为恐吓他人的借口——困窘可以为老实做工的人说情,却不能为敲诈勒索的人开脱;而那部规范了这一行业的法律,已经为愿意走正门的人开好了门。

对公民的要求是:不要把恐吓当成命中注定,用长久的顺从去奖赏它。请支持本分的、持证的看车人,心甘情愿地给他钱;但一旦遭到侵害,请留下证据并报案,因为每一起不了了之的事件,都会在所有人心里加深一个念头——街道属于谁横谁就说了算。您自己也不要打电话向那些霸占街面的团伙购买“预留车位”:租用赃物的人,就是在为盗窃出钱。

对国家的要求是:让规范看车行业的法律在两端同时发力,一方面为想要正经工作的人切实简化发证程序,另一方面对无证从业或强收保护费者坚决处置,同时辅以一套釜底抽薪的系统性替代方案:在拥堵街道推行有标线、有公示价格、有清晰支付方式的规范停车。哪里有公开的规则,哪里留给自定规则者的空间就会变窄。

恶霸看车人的故事,远比停一辆车要大:它追问的是谁在治理这条街——是通行的规则,还是站在街角那条更强壮的胳膊?每当一个公民强颜欢笑地交出一笔保护费,错误的答案就向前推进一步。这样不对。正确的图景是:公民在自己国家的街上昂首停下自己的车,除了为一项自愿选择的真实服务支付公开的费用之外,不必再付分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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